民眾買權利車要特別小心 ! 一名住在台中的婦人,開著丈夫買的權利車,結果在新竹市被警方攔下,理由是車輛是失竊的贓車,這名婦人大聲喊冤,原來車主王姓男子向當舖借錢無法償還,被當舖以流當品拍賣,但因沒有過戶,因此所有交通違規的罰單,還是寄給車主,車主一氣之下乾脆報案失竊,警方目前仍在釐清關係,但王姓車主可能因而吃上偽造文書官司,而且車子未過戶,龐大的罰單可能還有得賠。

民眾在廣告中常看到「免留車、可借款」的當舖廣告。新竹一名王姓男子六年前向當舖借了六萬元,車子免抵押可繼續使用,但因時間到了還不出六萬元,車子也被當舖依借款時簽下的讓渡協議取走。而當舖事後也將這輛車依流當品拍賣。而這輛自小客車去年六月又被台中市一位民眾以八萬元買走,並交由妻子使用。

不料這名婦人開車到新竹市,卻被警方以開贓車的名義攔下,還差點被依竊盜罪嫌移送,嚇得這名婦人大聲喊冤,並向警方供稱車子是花了八萬元買來的,警方調查後發現,原來王姓車主六年前向當舖借錢沒還,車子也被當舖依約取走,只是當舖一直都沒辦理過戶,最近王姓車主一口氣接到多張的罰單,一時氣不過於是向警方報案車輛失竊,才衍生出一連串的糾紛。警方指出,車子六年前被讓渡,卻到最近才報案失竊,顯然是有違常理,至於台中市這名買車的民眾,則是貪圖權利車不必擔心違規被開單,也是檢便宜的心態。只是王姓車主的做法,不但可能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,而且車籍仍在王姓男子名下,光是罰單的後續問題還有得「揮」,的確是划不來。警方也呼籲民眾買中古車或是權利車時,為了避免糾紛還是要特別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