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信貸印章遭冒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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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是我們欠的債,為什麼要我們揹?」陳姓兄妹及叔叔,12年前向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信貸幫助家計,貸款早於6年前還完,今年2月卻接到中小企銀指兩兄妹是另一件貸款的連帶保人,追償貸款金200萬元,銀行向法院聲請民事裁定獲准,還聲請強制執行,兩人不僅被凍結帳戶,連工作也不保,兩兄妹追查,才知被不肖行員盜用印章而淪為冒貸案保人。

台企銀追償 凍結帳戶

兩兄妹無端揹債,透過台北縣議員江永昌向金管會陳情,但江永昌說,金管會稱無權糾正銀行徵信疏漏;兩兄妹於是昨天到板橋地檢署控告台灣中小企銀偽造文書、業務背信罪。兩兄妹表示,叔叔已過世,家人拋棄繼承,才未被法院強制執行,現在兩人無法工作、信用破產,還得自行提告討公道,真是欺人太甚。

陳姓兄妹說,12年前為幫家人購屋,向台灣中小企銀台北分行(台北市羅斯福路)辦個人信貸共200萬元,每個月固定還款3萬5000元,6年前還清款項,今年2月卻接獲法院強制執行通知,指兩兄妹擔任信用貸款保證人,因貸款人未還款,兩兄妹被求償200萬元貸款金及規費10萬元,隨即凍結兩兄妹帳戶,導致哥哥帳戶40多萬元全部被凍結。

簽名皆非兄妹筆跡

陳父驚覺事態嚴重,向銀行調出申貸資料,不但不認識申貸人,連保人的簽名及地址,也不是兩兄妹筆跡,遂懷疑當年申辦信貸時,行員叫他們3天後再去取回印章,並利用此空檔盜用。

正值人生黃金期的兩兄妹指出,因莫名債務,一工作就要被扣薪還債,只好辭掉工作,靠打零工維生計。他們說,法院的民事裁定只核對書面,如今提出刑事告訴後,盼檢察官調查筆跡及當初核貸過程,有信心討回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