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違反環保法令的涉汙染企業,福建省去年出台一項「綠色信貸」政策,目前初步產生成效,去年一年共有500多條信息被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,環境違法企業受到借貸限制。
該項試行政策業經大陸國務院環境保護部認可,擴大在各省市推行,未來凡涉及環境汙染企業,都須經地方政府年度考核,一旦年度考核不合格,即可能遭「移送」人行徵信系統,無法再申請企業信貸。
福建省環境保護廳《2009年環境公報》出爐,公報內由「環境狀況」和「專欄」兩大部分組成,「環境狀況」包括水質、空氣、噪音、輻射環境、固體廢棄物、生態環境6大方面的調查,「專欄」部分包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、市長環保目標責任制等18個欄目,該項公報還將在互聯網上公布,擴大宣導。
值得注意的是,福建近年來大力整頓境內2條主要河川流域,對於周邊環境保護特別加強取締工作,環境保護廳表示,據統計,福建在去年取締關閉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汙企業56家,拆遷違建569處,拆遷居民203戶,拆除禁制區內養殖場2.7萬家,清理存欄生豬250多萬頭。
在試行綠色信貸政策方面,福建省去年展開各市、縣(區)環保工作年度考核,一共收集500多條環保信息進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,環保違法企業受到借貸限制,據悉,福建省推行的「細化環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試點工作」已經中央環保部認可,並擴大到全國各省市。